有關合意公開仲裁判斷書,法務部於96年2月6日法律字第0960005036號函釋指出,基於當事人自主原則,倘仲裁當事人以契約約定公開仲裁判斷書者,並無不可。本會目前提供「公開判斷書同意書」予未約定公開判斷書之契約雙方,若當事人共同合意公開判斷書者,本會即可公布於本會網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布。
- 案號
- 當事人
- 案由
- 判斷日期
- 99仲雄聲義字第021號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vs高雄市政府
- 工程款爭議
- 2012-08-29
- 99仲雄聲義字第022號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vs高雄市政府
- 工程款爭議
- 2012-08-27
- 99仲雄聲義字第009號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vs高雄市政府
- 請求給付物價指數調整款
- 2012-07-09
- 99仲雄聲義字第023號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vs高雄市政府
- 工程款等爭議
- 2012-06-01
- 99仲雄聲義字第009號(中間判斷書)
- 高雄捷運股份有限公司vs高雄市政府
- 請求給付物價指數調整款
- 2012-01-13
- 98仲雄聲義字第024號
- 堃城不銹鋼產業有限公司vs台南縣政府
- 請求損害賠償
- 2010-06-18
- 97仲中聲和字第014號
- 聯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vs臺中縣政府
- 請求給付工程款
- 2010-05-06
- 97仲聲忠字第123號
- 王博仲建築師事務所即王博仲vs國立東華大學
- 請求服務費
- 2010-03-01
- 97仲聲義字第113號
-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vs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
- 給付服務費用事件
- 2009-04-01
- 97仲聲愛字第022號
- 大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VS國立嘉義大學
- 請求給付工程款
- 200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