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2.7「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研討會

為向政府機關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並以仲裁制度為例,本會臺中辦事處於107年12月7日特與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及法制處合作舉辦本次研討會,並納入107年度員工法規講習課程,讓彰化縣政府行政單位及所轄鄉鎮市公所之承辦人員,充分了解政府採購法「先調後仲」機制之運作,並就政府採購案及促參案常見之爭議實務進行研討及案例介紹。本次邀請何志揚律師、陳佳伶律師擔任講師,彰化縣政府賴秘書長振溝及政風處吳處長、法制處黃處長均蒞臨指導,該講座深獲好評,與會人員共150人反應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