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宣導土地開發爭議之「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於108年8月21日舉辦「以仲裁機制解決地上權與聯合開發爭議」研討會。本次研討會邀請本會不動產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然律師及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寶玲律師分別擔任兩個主題講座,就目前地上權爭議實務及捷運聯合開發案常見問題進行研討及案例介紹,充分說明地上權及聯合開發以仲裁解決之優點,獲得相當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