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訊】

本會獲評「108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金質獎,並由李家慶常務理事代表本會領取獎狀。

內政部為鼓勵全國性社會團體積極投入社會公益服務及活動,首度舉辦「108年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表揚」活動。有別以往以會務運作為主要評鑑方式,本次改著重於公益事蹟作為主要評選標準,讓公益不再只是社會福利與慈善,更期望在經濟發展、體育休閒與環保生態等領域的團體,能與公部門共同發揮「標竿團體」效應、社會正向的影響力。

表揚大會於9月10日假福華文教會館舉行,副總統陳建仁、內政部長徐國勇與政務委員唐鳳蒞臨頒獎。獲得年度公益貢獻獎的社會團體分為金質獎10個與銀質獎10個,本會獲頒金質獎的殊榮。本會在事蹟欄表示,本會為公益性社團法人,長期推動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除經由推動修法使臺灣成為友善仲裁的法域,在國際上大量曝光以提升臺灣形象,吸引外資;另外本會爭議調解中心推動簡易仲裁免費調解先行,減省當事人仲裁費用及時間成本,及免費培訓速記員,創造青年就業機會等具體公益服務事蹟,具有創新、國際連結及永續發展等價值,深受肯定,從三萬多個社會團體中脫穎而出。

▲本會由李家慶常務理事(右)代表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