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將於109年10月12-16日舉辦「第二屆公斷盃模擬仲裁庭辯論賽」。

活動為「2020臺灣仲裁週」系列活動之一,參賽隊伍除相關獎項外,亦歡迎參加仲裁週期間之各項活動。參賽資格如下,並請參閱簡章說明,歡迎符合資格之人員組隊參加。簡章及題本如下。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02)27078672分機53羅先生,或來信gongduancup@adr.org.tw。

[9/28重要公告]賽事時間表

*注意初賽第一場次時間延後至0930開始,下午最後一場次從1500延後至1510開始。

10/15 初賽賽程

時間/場地

第一會議室

第二會議室

09:30-11:30

01 v. 02

03 v. 04

13:00-15:00

03 v. 01

04 v. 02

15:10-17:10

02 v. 03

01 v. 04

 

10/16 決賽賽程

時間/場地

林酒店

08:40-10:40

積分最高(聲請人) v. 積分次高(相對人)

 

 

[重要公告]題目釋疑
如賽事說明會後之說明,針對證14誤植部分,正式釋疑如以下「109仲聲斷字第001號仲裁決定書」所示。此一釋疑視為題本之一部分。
 
 
 
[重要公告]賽事說明會
9/14賽事說明會順利完成,相關錄影連結將寄給各隊隊長
注意比賽場地更改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台中辦事處,地址為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83號 20樓(人文經貿大樓)
各隊並應於9月24日前,以現金/支票方式,向本會繳納參賽保證金。
 
另與賽務之重要問題與答覆如下:
 
 
1.同一隊兩位辯士之主陳述時間能否互相流用?
答:可以互相流用,例如第一辯士僅陳述10分鐘,則第二辯士即有20分鐘陳述時間;同樣的若第一辯士已陳述20分鐘,第二辯士僅剩10分鐘陳述。
 
(補充說明:惟任一辯士主陳述時間不得超過25分鐘;另若辯士主陳述時間不足10分鐘,該場次不計入最佳辯士資格的出賽次數中例如某場次A辯士陳述了22分鐘,B辯士陳述8分鐘,則B辯士需要在另外兩場比賽中陳述超過10分鐘,才有最佳辯士獲獎資格。)
 
2.若預賽最佳辯士與決賽最佳辯士為同一人,如何授獎?
答:預賽次佳辯士遞補受獎。
 
與題本相關之問答如下:
1.題本證14的二所稱「...依  貴我合約第十二條規定,自106年9月1日起停止計算工期,至「停止進土作業」因素消失為止...」不在題本所附契約中,是否誤植?
 
答:係誤植,該處所指為證1所附契約第9條,將另發布程序裁斷說明函文真意為契約第9條,兩造不爭執。題本證14內文不另更動。
 
2.爭點所列之情勢變更相關主張,似與證16之內容不同,主張是否受該證物之內容限制?是否得援引該證物或其他題本內容支持本方主張?
 
答:可以,不受該證物的限制,且可援引題本內合適之內容支持相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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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1. 39歲(含)以下,且已通過律師、會計師、技師或建築師高考,須出示證明(技師及建築師須取得仲裁人訓練結業證書)。
  2. 39歲(含)以下,法研所碩士生以上(含在學及畢業生)。
  3. 曾參加本賽事者得再次組隊參賽,但進入複賽隊伍成員不得擔任辯士角色。

參賽隊伍

  1. 每隊至少3人,至多8人。
  2. 可自由組隊,每隊須設隊長1名,作為聯繫窗口。

報名費用

繳交保證金12,000元予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完賽後全額退還。

報名期限

1.即日起至2020年8月30日止,以10隊為限,額滿開放候補。未繳交保證金隊伍則由候補隊伍依報名先後順序遞補。

2.請填妥報名表後傳送電子檔至:gongduancup@adr.org.tw

本會於收到回信確認「報名成功」後始完成報名手續;並請於完成報名後7日內繳交保證金12,000元。

題目釋疑

若對題本事實有疑義,請於2020年8月30日前敘明事由,寄送電子郵件至gongduancup@adr.org.tw。

澄清或修正後之題本將於2020年9月7日公告於本會網站上,並寄送電子檔至各隊伍聯絡人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