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永乾先生當選本會第十八屆理事長

本會於本(111)年12月20日召開第十八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選出31位理事及9位監事,隨即由新任理事自9位常務理事中選任吳永乾先生為理事長,3位常務監事並推舉陳煌銘先生為監事會召集人。

本會新任理事長吳永乾教授長期從事高等教育工作,甫於去年卸下世新大學校長一職。吳理事長取得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其就讀台大法學院期間的同班同學,人才輩出,包括許宗力(現任司法院長)、林子儀、許志雄、黄瑞銘、黄虹霞等大法官,以及李念祖、李永然、黄日燦、吳東昇等法界知名人士。吳理事長學驗俱佳、仲裁歷練豐富。他曾擔任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出掌過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台北市公用頻道協會等公益法人、並曾被選任為國票金控、國際票券、臺灣高鐡等公司的獨立董事。吳理事長登錄為仲裁人已有25年,實際處理的案件約達50件。

李復甸理事長在16、17屆8年任期中,特別感謝歷任理事、監事、會員代表、仲裁社群等先進的支持與協助,以及秘書處同仁的配合,讓本會會務日新又新、與時俱進。他並利用本次會員齊聚機會,在會務經營上擇要作一總結。

李理事長帶領協會在業務及會務上均有相當發展。業務上,為提升機構競爭力及精進案件管理,設立中華仲裁院,並配合實務完善法制,耗時三年,以200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仲裁模範法為基本架構,並兼顧我國現行法的特色,提出我國仲裁法修正草案送請主管機關參考;會務上,除加強推廣國內外交流,107年12月完成在香港設立登記中華仲裁國際中心,拓展服務觸角並提昇國際競爭力,在任內更舉辦了三屆臺灣仲裁週,以及首創公斷盃模擬仲裁庭競賽,扎根仲裁教育並健全仲裁發展,不遺餘力。

本次會員大會,邀請法務部陳明堂政務次長蒞臨致詞,他首先對於李理事長的工作熱忱及八年成績表示敬意;他認為仲裁為解決社會紛爭重要的一環,感謝會員同道熱心參與,也表示任何法制都有延續性,期望能持續推展。

張平沼召集人擔任兩屆監事會召集人,他表示商業多利用仲裁解決紛爭,本會應該發揮減輕法院負擔的功能。本會在李理事長領導下,力推與國際接軌,應該讓更多年輕菁英參與,提升本會國際化程度。

本次會員大會順利選舉出31位理事及9位監事,會員大會圓滿成功。

▲左起:張平沼監事會召集人、李復甸理事長、陳明堂政務次長

第十八屆理監事名單如下:

理事長:吳永乾

常務理事:潘俊榮、王令麟、李永然、江啟靖、吳發添、朱麗容、莫若楫、莊國海

理事:蔡玉玲、蘇錦江、呂學博、黃台芬、鄒宏基、黃文雄、張嘉真、陳伸賢、鄭澄宇、劉志鵬、

          李建中、王權宏、林瑤、郭崇哲、趙維君、趙梅君、陳世涵、劉正元、孔繁琦、劉英芳、何明原、

          陳希佳。

            監事會召集人:陳煌銘

            常務監事:朱溥霖、蔡朝安

            監事:陳福田、戴源昌、吳梓生、吳重行、陳明欽、陳峰富

▲第十八屆理監事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