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吳永乾理事長於本(112)年4月20日偕陳煌銘監事會召集人、李永然常務理事、吳發添常務理事、黃文雄理事等人前往拜會臺北市政府(北市府)蔣萬安市長,說明利用仲裁機制解決紛爭對於臺北市經貿建設的正面效益。

        針對此趟拜會,本會以「臺北市—友善仲裁的城市」為題提供北市府說帖。吳理事長扼要表示,蔣市長具有習法背景與國際觀。基於政府公共工程、招商或國際貿易,於發生爭議時常採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因此新加坡、紐約、巴黎等城市重視仲裁。我國因國際現實限制,仲裁應有政府更高的支持。他並針對北市府作為當事人之仲裁案件,從實證統計結果來看,不論為聲請人或相對人,仲裁判斷結果對北市府實際上有利,因此他澄清「仲裁不利於政府」是錯誤印象。大眾期待蔣市長能重視仲裁制度,經由仲裁此一好制度來促進北市府招商引商,對市政建設有更好的助益。

        陳召集人則點出現行公共工程爭議採行政型調解解決紛爭的弊病。這類調解不僅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民間廠商往往為了讓現金流充足,選擇接受不合理的調解條件。他並建議,相關爭議案件未來可朝委託民間合格機構辦理調解,以維程序公平性。吳常務理事則以仲裁具「迅速」的優勢,說明廣泛使用仲裁機制將有助於快速處理臺北市危老都更的爭議,順利推動打造「臺北智慧城市」的願景。李常務理事以其多年執業律師經驗說明工程訴訟曠日廢時是眾所周知的問題,不僅容易遇到不同結論的更審判決,爭議延宕對體質不佳的承包商也是相當大的壓力。相較來說,仲裁庭更為專業,且能快速解決爭議,提供承包商公平的爭議解決機會。黃理事則表示仲裁因為迅速且專業,在不動產經紀產業中,相較於訴訟,也更能提供較弱勢買受人公平的爭議解決機會。

        針對本會理監事所提建議,蔣市長總結四個方向回應:一、希望爭議能即刻解決是北市府一貫的態度;二、將請相關局處研究更為理想的爭端解決機制;三、未來可透過公私協力方式,結合民間力量,讓爭端解決機制更加完善;四、長遠來看,臺北市要與國際接軌、吸引外資及人才流入,需有更完善的法規環境讓,投資人可資遵循。

(會後與蔣市長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