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規資料
  • 行政函釋
  • 函號
  • 要旨
  • (88)法律決字第040067號
  • 關於仲裁庭於仲裁程序中,如依情事變更原則而為判斷時,是否仍有仲裁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之適用疑義
  • (88)法律字第014034號
  • 關於仲裁事件仲裁人逾仲裁期限未作成判斷書,當事人逕向法院起訴,並經聲請人向仲裁機構表示不給付仲裁費予仲裁人,仲裁機構得否逕依聲請人請求退還原應給付予仲裁人之仲裁費等疑義
  • (88)法律字第006074號
  • 關於仲裁法第六條第一項「曾任實任推事、法官或檢察官者」之「實任」是否包括「試署」疑義
  • (88)法律字第050868號
  • 關於仲裁法實施前所受理之仲裁事件,於該法實施後仍繼續進行之仲裁程序,其作成仲裁判斷期限究應適用商務仲裁條例或仲裁法之規定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