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第十六屆第四次會員大會於12月27日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01室舉行。

李復甸理事長在致詞時表示,本年度承前任理事長之腳步,繼續籌設本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之工作。目前國際仲裁在太平洋西岸正蓬勃發展,本會亦不能缺席,第一步即草擬完成本會國際仲裁中心仲裁規則中英文版本,已於今年正式公告,除蒙法務部的支持,並獲得國際間的認同。

其次,為與國際接軌,今年更參考國際間各仲裁機構之實務模式,引進國際律師協會「2014年國際仲裁利益衝突指引」,修正仲裁人選定同意書為仲裁人選定書及仲裁人聲明書,並兼為本會未來香港仲裁中心所用,補強國內對仲裁人倫理要求與國際上之差異。

本年度會員大會獲得會員支持並承蒙法務部郭全慶專門委員蒞會指導,場面盛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