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會議」模擬庭影片歡迎觀摩參採

為協助仲裁庭有效率指揮仲裁程序,以集中審理為目標,順利進行本案辯論,本會特別參考國際主要仲裁機構的作法,引進「案件管理會議」機制,並於2019年9月公布了「案件管理會議指導原則」,希望針對國內的仲裁案件也能夠慢慢導入「案件管理會議」的做法。

「案件管理會議」係由仲裁庭及當事人共同參加之準備程序會議,得以親自出席、或使用電話、視訊等方式為之。該會議主要在討論、界定仲裁庭之審理範圍、程序架構及仲裁程序各階段日期或期限,並作成「審理範圍書」及「程序時間表」,以為仲裁庭及當事人進行仲裁之遵循依據。

採用「案件管理會議」之模式進行仲裁案件,預期至少有下列效益:

一、有助於增進仲裁判斷的效率

經過案件管理會議之確認,仲裁庭審理範圍明確,當事人易於聚焦於爭執事項(包括證據提出)及證人或專家的詢問上,且書狀之提出及庭期之安排皆依預定之時程進行,使仲裁程序更有效率,更能將重點置於實體爭議的處理,俾便心證之形成。

二、節省準備程序討論所耗費的交通時間與費用

於進行準備程序之案件管理會議,本會建議可採用非到庭出席詢問會之其他會議方式,有助於減少仲裁參與者往返本會的交通時間及金錢耗費,減少對仲裁人或當事人有跨城市或跨國性移動,尤有助益。

三、減少仲裁人及當事人排期的困擾

依現行情況,仲裁庭與當事人常為排期磋商,有時不易排定的期日,因故臨時取消者所在多有,若能及早訂好連續開庭、集中審理期間,仲裁之相關人員可以儘早安排為優先的行程,相對較不致受到其他行程排擠而更動,可減少虛耗,並達到可預期儘快解決爭議的效果。

為使各界瞭解這個機制,特別情商熟諳國際仲裁流程的仲裁人、律師擔綱模擬庭角色,實際演練如何進行「案件管理會議」,並製作成影片,歡迎各界觀摩、參採。

附件:案件管理會議指導原則仲裁聲請書仲裁答辯書審理範圍書程序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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