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進台灣律師對國際仲裁的認識,協助國內仲裁界與國際仲裁社群的連結,以及進一步促進台灣仲裁的發展,本會於今(111)年推出「精通國際仲裁系列講座」。首場於3月25日以實體與線上研討會形式舉行,邀請新加坡資深大律師暨獨立仲裁人陳凌新先生擔任講座,以「國際仲裁的十大迷思」為主題,解開一般對國際仲裁的常見誤解。本會並邀請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林瑤律師擔任研討會的主持與引言人。

       陳凌新律師針對主題,除了講解國際仲裁所為人熟知的特色,例如當事人的選法及程序自主、仲裁判斷具拘束力及執行力之外,也提醒某些特色有其例外值得注意,例如保密性可能因適用的仲裁法規不同或當事人提起撤銷仲裁判斷訴訟而受到影響,近年仲裁程序因「訴訟化」而導致審理時程更為冗長及仲裁成本提高等。

       陳大律師在回應林瑤律師提問國際仲裁變得昂貴是否與仲裁庭採取「英美法系」的審理手段有關時表示,確實「大陸法系」的訴訟制度有其程序上的經濟效益,因此也被越來越多的國際仲裁人採用。此外,他也強調,仲裁地的選擇比契約準據法的選擇更為重要,尤其仲裁地法院對於仲裁具有正面的態度,才能確保仲裁有效率的解決爭端。

       為供國內仲裁界完整瞭解本次研討會報告與答問內容,本會將整理摘要刊登於四月出版的仲裁電子報,歡迎屆時上網閱覽。

▲研討會截圖,陳凌新大律師(左上圖)及林瑤律師(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