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於本(112)年1月5日下午舉行第17-18屆理事長交接茶會,在新、卸任監事會召集人陳煌銘先生與張平沼先生共同監交及兩屆理監事見證下,李復甸敎授將理事長的重責大任交由吳永乾敎授接棒。

    本會是全臺歷史最悠久、體制最完備、受理案件量最多的仲裁機構。原任理事長李復甸敎授從事法學教育40餘年,學識淵博,政治經歷豐富。他曾分别任敎於文化、世新、東吳等大學,並曾擔任立法委員、監察委員等要職。在擔任本會理事長8年期間,李教授積極推動國際與兩岸交流,以及大力精進臺灣仲裁制度,貢獻良多。

    新任理事長吳永乾教授長期投入高等教育,甫於去年卸下世新大學校長一職。吳理事長取得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其就讀台大法研所期間的同窗人才輩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大法官林子儀、許志雄、黄瑞明、黄虹霞,以及傑出知名大律師李念祖、李永然等。

    吳理事長不但學驗俱佳,而且仲裁歷練豐富。他曾擔任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及銓敍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執掌過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中華民國新聞媒體自律協會、台北市公用頻道協會等公益法人;又曾被選任為國票金控、國際票券、臺灣高鐡、愛之味等公司的獨立董事。吳教授登錄為仲裁人已有25年,實際參與的仲裁案件約達50件。

    展望未來會務發展,吳理事長表示,將在歷屆理監事所奠定的厚實基礎上,結合產官學力量,共同致力於確保仲裁制度的國際接軌,以及强化仲裁作為經濟、快速、和諧、公正、有效解決紛爭替代機制的重要功能。

▲吳永乾理事長(左一)從李復甸理事長(右一)手中接過印信,張平沼召集人(右二)及陳煌銘召集人(左二)共同監交

▲致贈李復甸理事長「功在仲裁」

▲邀請兩屆理監事、仲裁院委員及顧問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