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舉辦「案件管理會議」研習課程

本會為讓國內法界與仲裁界人士認識「案件管理會議(CMC)」在國際仲裁程序中所具有的「專案工具」功能,特於112年5月27日至28日舉辦「案件管理會議」研習課程。

本研習課程由高蓋茨法律事務所臺北分所合夥人、ICC國際仲裁院院士、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院委員黃璽麟律師從仲裁人角度講授,並不時與國內律師較熟稔的訴訟觀念進行對照,以突顯兩者在程序上的不同。他也分別介紹ICC及SIAC二仲裁機構CMC的特色及 本會「案件管理會議指導原則」內容。新加坡律所Rajah & Tann副所長Kelvin Poon資深大律師(Senior Counsel)則特地自星來台分享實際參與國際仲裁在該方面的經驗,從當事人角度說明如何在維護自身權利下進行案件管理會議。

本會首次仿國際仲裁機構作法,於第一階段研習課程結束後,嘗試舉辦「聯誼酒會」,讓參與課程之學員能與仲裁界之資深仲裁人,在輕鬆氛圍下,彼此認識,或作課程心得交流。

本會吳永乾理事長於「聯誼酒會」致詞時表達,期盼國內仲裁人與當事人能漸漸熟悉CMC作法,以集中審理方式提升仲裁的效率、明確性及可預見性。此外,他也代表本會致贈謝感謝狀給本次活動的主要策畫者黃璽麟律師及活動贊助單位: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建業法律事務所與高蓋茨法律事務所。

黃璽麟律師與Kelvin Poony資深大律師上課情景

本會致贈感謝狀

聯誼酒會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