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糾紛適合仲裁?

營建與不動產業:

  • 營建工程契約:爭議內容包含投標、設計、施工、完工驗收、保固等階段,及災變、工程保險、鄰損等糾紛
  • 不動產買賣契約:爭議內容包含預售屋買賣、定金返還、瑕疵責任、履約、產權、廣告不符等糾紛
  • 不動產開發契約:爭議內容包含土地開發、合建、自辦都市更新、自辦市地重劃信託等糾紛
  • 仲介、代銷、經紀契約:爭議內容包含斡旋金、服務費等糾紛
  • 室內裝修設計契約:爭議內容包含室內裝修設計、施工、監工等糾紛
  • 不動產租用契約:爭議內容包含土地、建物、停車位、停車場建築基地、耕地等租用糾紛

金融業:

  • 收受存款、辦理放款或銀行法所定其他授信
  • 信託契約
  • 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或票券金融管理法短期票券之契約
  • 共同信託基金受益證券之契約
  • 期貨交易法所為期貨交易之契約
  •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
  • 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契約
  • 受委託處理金融機構之不良債權之契約
  • 其他符合金融主管機關規定之金融交易行為
  • 保險契約:如涉及醫療判斷之傷害保險契約;與火災、地震、航空、機器等有關之財產保險契約;投資型保險契約;海上保險契約

電信與電子業:

  • 授權契約
  • 代工契約
  • 併購契約
  • 採購契約
  • 營業秘密契約
  • 轉播授權契約
  • 頻道代理、上架契約
  • 廣告契約
  • 系統建置契約

運輸業:

  • 航空公司與地勤代理公司間之地勤代理合約
  • 航空公司運輸契約
  • 航空公司融資契約
  • 船舶租(傭)或艙位互換合約
  • 造(修)船合約
  • 貨櫃場(倉儲)或碼頭租用合約
  • 貨物(櫃)裝卸合約
  • 船務代理合約
  • 船舶拖帶或施救合約
  • 海事工程合約
  • 海、陸運送契約
  • 海上保險契約
  • 海難事件發生後雙方合意仲裁之協議